住建部:這些資質可直接申請施工總包一級、設計甲級,資質互認
發布日期:
2023-06-26

住建部:這些資質可直接申請施工總包一級、設計甲級,資質互認

住建部:這些資質可直接申請施工總包一級、設計甲級,資質互認

? ? ?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文件,結合住建部下發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征求意見稿)》等4項資質標準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文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的通知》文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擴大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范圍的通知》文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的通知》文件、《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住建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


? ? ? ? 住建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規定,施工、設計資質可互認。
施工、設計資質可互認


  • 鼓勵施工單位申請取得工程設計資質,具有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單位可以直接申請相應類別的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完成的相應規模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作為設計、施工業績申報。
  • 鼓勵設計單位申請取得施工資質,已取得工程設計綜合資質、行業甲級資質、建筑工程專業甲級資質的單位,可以直接申請相應類別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


? ? ?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制定了《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其中明確,已取得工程設計綜合資質、行業甲級資質,但未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企業,可以直接申請相應類別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完成的相應規模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作為其工程業績申報。工程設計資質與施工總承包資質類別對照表見下圖。
工程設計資質與施工總承包資質類別對照表:


住建部:這些資質可直接申請施工總包一級、設計甲級,資質互認

一、施工企業可否直接申請工程設計資質?企業業績如何認定?


答:具有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的施工企業可以申請相應類別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按照工程設計資質的相同申報渠道申請,按照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準的相同條件進行考核。
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業績可以由涵蓋工程設計業務的工程總承包業績替代。其中,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企業,直接申請相應的建筑行業甲級資質、市政行業甲級資質、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級資質時,企業自行完成或者以聯合體形式完成的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作為企業業績申報。
企業業績、個人業績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勘察設計資質資格電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17〔67〕號)第三條的規定,申請建筑行業甲級資質、市政行業甲級資質、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級資質的企業,未進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企業業績和個人業績,在資質審查時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
二、具有設計資質的企業能否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答:已取得工程設計綜合資質、行業甲級資質的企業,可以直接申請相應類別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自行完成或者以聯合體形式完成的相應規模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作為其工程業績申報。工程設計資質與施工總承包資質類別對照表見《建筑業企業資質實施意見》附件4-1。
其中,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建筑行業甲級資質、建筑工程專業甲級資質、市政行業甲級資質、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級資質的企業,可以直接申請相應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自行完成或者以聯合體形式完成的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作為其工程業績申報。
除以上兩種情形外,工程設計企業應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實施意見》中首次申請的要求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材料清單
?第一卷? 綜合資料卷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3、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4、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
?第二卷? ?人員資料卷?
?1、技術負責人名單及身份證、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復印件
?第三卷? ?工程業績卷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筑工程2項;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1項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構筑物工程2項;
?3)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項。
?注:業績應具備以上建筑工程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報告、備案表、圖紙復印件


住建部官網業績要求簡化文件通知:


住建部:這些資質可直接申請施工總包一級、設計甲級,資質互認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中央管理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經研究,決定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中部分指標?,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于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
  二、取消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標準中關于注冊建造師的指標考核。
  三、調整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下資質的建筑面積考核指標,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四、對申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的企業,未進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的企業業績,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本地區工程項目數據庫建設,完善數據補錄辦法,使真實有效的企業業績及時進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強對施工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在崗履職的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項目經理是否持注冊建造師證書上崗、在崗執業履職等行為的監督檢查。對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依法給予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行政處罰;對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注冊建造師,依法給予罰款、暫停執業、吊銷注冊執業資格證書等行政處罰;要將企業和個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并向社會公布,切實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保障工程質量安全。
附件: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下資質建筑面積指標修訂內容
一、將“1.1.3企業工程業績(3)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2萬-3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2項”修改為“1.1.3企業工程業績(3)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項”。
二、將“1.2.3企業工程業績(3)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0.6萬-1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2項”修改為“1.2.3企業工程業績(3)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項”。
三、將“1.4.2二級資質(3)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修改為“1.4.2二級資質(3)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此件主動公開)




* 來源: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