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住建部、自然資源部、應急管理部、交通運輸部、司法部、黑龍江省住建廳、建筑管理
2021年至2022年,住建部等多個部門陸續發文,八大資質進行改革,明確了對注冊人員和職稱人員的數量要求。
1、2022年3月16日,住建部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決定》。
2、2022年03月16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布《關于深入推進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認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
3、2022年2月25日,住建部發布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征求意見稿)》等4項資質標準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4、2021年11月5日,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5、2021年11月2日,住建部發布關于征求《工程造價咨詢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6、2021年8月25日,《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經交通運輸部第22次部務會議通過。
7、2021年8月17日,《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經應急管理部第27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
8、2021年6月7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
2022年3月16日,住建部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由原來的一、二、三、四,四個資質等級調整為一、二兩個資質等級。
2、一級資質和二級資質都不再要求專職會計人員持有資格證書。
3月18日,黑龍江省住建廳發布公告:
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三級、四級、暫定級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的繼續有效,資質證書無需換發。
因受近期疫情影響,為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按此規定執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延長至2022年3月31日。(比住建部規定的多延長了半個月,對企業是利好的。)
已取得房地產開發二級資質證明、并標注“(有效期至新資質管理規定實施之日止)”的企業,應重新申請二級資質證書。

近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深入推進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認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明確:

2022年2月25日,住建部發布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征求意見稿)》等4項資質標準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主要變化如下:
1、與2014版《標準》相比,新《資質標準》(征求意見稿)對建造師人數的要求降了30%左右。
但是自2016年開始,《資質標準》修訂,取消了一級、二級資質的建造師人數要求,但是各地在核查時會按三級資質的人數(5人)指標考核。這樣對比來看,未來對建造師的需求反而是增加了30%。
2、升特級難度加大:以后新申請特級(施工綜合資質),兩個新門檻首先要滿足:
3、新《標準》對技術負責人的要求提高,必須有建造師證,還得有個人業績。
這樣一來,有證書又有實力的建造師一定短缺,身價直線上升!

2021年11月5日,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取消丙級資質,乙級資質人員數量要求降低,與原管理辦法相應丙級資質最低人數要求相一致。
按照國發〔2021〕7號文件有關要求,將資質等級由甲乙丙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
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
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的類別包括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
修訂后的甲級資質技術人員數量要求與三個管理辦法基本一致,保持標準不降低;
修訂后的乙級資質技術人員數量要求與三個管理辦法相應丙級資質最低人數要求相一致,保障小微企業進得來。
乙級資質人員條件:
申請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10人,其中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3人;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20人,其中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
不再區分資質證書正副本,統一為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證書。刪減了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單位地址等證載內容,上述內容發生變化時,不需要變更資質證書,減輕單位負擔。

2021年11月2日,住建部發布關于征求《工程造價咨詢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我們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和《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進行了合并修訂,形成《工程造價咨詢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一是刪除關于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有關條款。為落實國務院7號文要求,本次修訂刪除了149號部令中關于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相關條款(149號部令第八條至第十八條)。
二是增加信息管理內容。信息管理包括: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基本信息、從業信息(含工程造價成果文件)、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等。由企業、注冊造價工程師自愿填寫相關信息,并接受社會監督;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工程造價咨詢業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實施信用信息動態管理。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征求意見稿第二十七條至三十二條)。
三是明確了注冊造價工程師屬地化管理。根據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本次修訂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進一步明確注冊造價工程師必須注冊在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其注冊管理機構為企業注冊所在地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征求意見稿第十四條、第十五條)。
四是完善相關責任條款。為加強行業管理,進一步明確、落實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注冊造價工程師責任,本次修訂增加了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注冊造價工程師提供虛假信息、注冊造價工程師違規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等行為的罰則(征求意見稿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一條)。
五是精簡造價工程師注冊流程等具體規定。本次修訂刪除了有關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的程序條款,擬在后續配套文件中予以明確(150號部令第八條至第十二條)。

交通運輸部發布《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辦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分為路基路面、橋梁、隧道、交通安全設施養護四個序列。
路基路面、橋梁、隧道養護資質下設甲、乙兩個等級,交通安全設施養護資質不分等級。
《辦法》新增并明確了對建造師、職稱人員、技術工人、造價工程師人數的需求。

七、社會消防技術服務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已經2021年8月17日應急管理部第27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
1、取消了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機構資質許可,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后即可開展經營活動。
2、取消了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分級制度,適當降低了從業條件,下調了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場所建筑面積和注冊消防工程師人數要求。與原有資質條件相比,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主要有以下幾點變化:
一是下調了場所面積,
二是減少了消防技術服務從業人員數量,
將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的注冊消防工程師最少從業人數由最多10人降低到2人,其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少于1人;
將消防安全評估機構的注冊消防工程師最少從業人數由最多12人降低到2人,其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少于1人;
將同時從事兩項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機構注冊消防工程師最少從業人數降低到2人,其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少于1人。
三是明確了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中消防設施操作員的具體數量,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2021年7月1日開始執行。
以下是資質對人員的要求:(點擊看大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