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噪聲的治理同樣需要從三個方面來考慮:噪聲源控制、傳聲途徑噪聲削減、敏感建筑物噪聲防護等。

交通噪聲源控制方法主要有車輛制造部門提高道路車輛、車輛的設計與制造水平,降低其環境噪聲排放;交通設施的建設需要慎重考慮噪聲現狀的改變和噪聲敏感建筑物的保護,從線路避讓、建設形式(如地下、高架、低路塹等)、低噪聲設置(如低噪聲路面道路、軌道交通采用焊接長鋼軌、經過打磨處理的高表面平整度鋼軌,以及減振型軌下基礎、橋梁減振設計等)等方面有效降低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另外,還可以通過交通管理措施對聲源進行控制,如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和敏感時段通過采取限鳴(含禁鳴)、限行(含禁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參數(車流量、車速、車型等);鐵路車輛盡可能采用非鳴笛的信號聯絡方式(信號燈、無線通訊等);路政部門宜對道路進行經常性維護,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聲。
傳聲途徑噪聲削減方法主要有線路全封閉處理、聲屏障、利用地物地貌、綠化帶等。
敏感建筑物噪聲防護方法主要有:設計時合理安排房間的使用功能(如居民住宅在面向道路或軌道一側設計作為廚房、衛生間等非居住用房),以減少交通噪聲干擾;噪聲敏感建筑物采取如隔聲門窗、通風消聲窗等被動防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