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之風--安全至上
發布日期:
2019-08-29

2019年1-6月,廣東省共發生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33起、死亡34人,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減少3起,死亡人數減少19人,事故起數同比下降8.33%,死亡人數同比下降35.85%。

全省共有11個市發生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分別是深圳12起12人;汕頭、清遠、韶關、惠州各3起3人;湛江2起3人;佛山、東莞各2起2人;中山、河源、廣州各1起1人。

2019年1-6月,10個市沒有發生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分別是珠海、江門、肇慶、潮州、揭陽、汕尾、茂名、陽江、云浮和梅州。

2019年上半年,廣東省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與2018年相比呈現雙下降,未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但安全生產形勢不容樂觀,事故總量仍然較大,部分地區安全生產形勢嚴峻。在發生的33起事故中,高處墜落事故死亡16人,占總死亡人數的47.06%;機械傷害死亡6人,各占總數的17.65%;物體打擊死亡5人,占總起數的14.71%;坍塌死亡3人,占總起數的8.82%;觸電死亡1人,占總起數的2.94%;其他傷害死亡3人,占總起數的8.82%。

下半年是工程建設的黃金時期,工期緊、進度快、天氣炎熱、臺風雷暴雨惡劣天氣多給建筑施工帶來許多不利因素,安全生產工作面臨很大壓力。要認真吸取近年來全國、全省的生產安全事故教訓,結合本地區工作實際,深入查找和分析地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存在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采取強有力的應對措施,對標對表抓好各項工作。要繼續深入開展建筑工地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風險隱患,全力做好整改。對排查出的風險隱患要建立臺帳,制定整改方案;對重大安全風險隱患要實施掛牌督辦;對施工現場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現場管理混亂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改,經檢查確認整改到位后才能復工。要進一步加強監管執法,強化責任落實,堅決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